星网锐捷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08浏览次数:2791

星网锐捷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针对的学生范围,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闽燕归巢计划”所指定的,目标高校及目标专业中的福建籍本科、硕士生源(学生父母家庭所在地为福建,具体高校及专业范围,详见附件一)

 

项目设置:分为优生奖学金、科技活动奖学金、特困生助学金三种:

2.1 优生奖学金

2.1.1 年为发放周期,以学生所在高校校级学年奖学金评选依据,如按学期评选,则要求两个学期均需获奖:

2.1.2 获得所在高校校级学年一等奖学金,奖励1500元;

2.1.3 获得所在高校校级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800元;

2.1.4 获得所在高校校级学年三等奖学金,奖励500元;

2.1.5 获得所在高校校级学年学科单项奖,奖励300元;

2.1.6 学科单项奖指在某一专业的学习中,获得比较优异的成绩或较大的进步,而由学校统一评定的奖项,要求此项为计算机类相关的专业方可参评

2.1.7 以上奖学金项目不可兼得,只能按照条件获得其中一项;按学期评选的,则以最低获奖作为评选依据

2.2 科技活动奖学金

2.2.1 年为发放周期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的获奖情况为评选依据(可参与评选的竞赛范围,详见附件二);

2.2.2 在某项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中,获得:

2.2.2.1  校级前三等优胜者,奖励500元;

2.2.2.2  赛区前三等优胜者,奖励1000元;

2.2.2.3  全国前三等优胜者,奖励2000元;

2.2.3 对于一项或几项科技活动只按照参加者在年度比赛获得的最高奖项颁发奖金,不重复颁奖

2.3 特困生助学金

2.3.1 以学年为发放周期,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为认定依据,并且申请人在该学年的专业排名成绩需专业同年级全体学生的前30(分学期排名的,要求两个学期的专业排名均在前30%);

2.3.2 在当年特困生助学金申请中,符合发放条件被认定为“特困生”的福建籍生源,当年可获得本公司提供的2000元特困生助学金;

2.4 三种类型的奖学金,每学年只能参评其中一类,同时在校期间每类奖学金最多只能获得一次

2.5 国防生、师范生等由国家或其他单位负担学费,最终定向就业的学生;以及大学一年级新生,均不在评选范围内;

2.6 每学年是指前一年的9月份至第二年的8月份,参加评选的申请人获奖时间需在此时间范围内。优生奖学金与特困生助学金以学校开具的证明时间为准,科技活动奖学金以奖状的颁发时间为准

2.7 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均需学校(或院、系)出具的专业排名成绩证明,并加盖相应公章(证明模板,见附件三);

2.8 优生奖学金、特困生助学金,需奖状复印件或证明,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科技活动奖学金,国家级、赛区级必须出示奖状复印件(校级比赛可用证明),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证明模板,见附件四);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解释、调整。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6日

注:申请星网锐捷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4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交至学办。

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申请表:

http:/upfiles/files/201409/30165135.doc

星网锐捷奖助学金协议-东南大学:

http:/upfiles/files/201409/30165206.doc

附件二-参评专业科技竞赛范围:

http:/upfiles/files/201409/30165230.doc

附件三-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http:/upfiles/files/201409/30165250.doc

附件四-获奖证明:

http:/upfiles/files/201409/301653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