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会员登录博导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细则

发布者:沈如达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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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导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博导招生资格年审条件

 

1.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岗位职责,身体健康,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2.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承担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能为博士生提供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选题依据和经费支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目前正在主持的科研课题须达到: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纵向课题,或适合指导博士生的重大横向课题,或经费50万以上的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重点科研项目子课题。

 

(学校要求: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纵向课题,或适合指导博士生的重大横向课题)

 

2)本人现有科研经费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培养经费15万;助研酬金:5          

 

  培养经费50万;上一年度按时按规定额度发放所指导博士生助研酬金。

 

3. 本人在本学科领域中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近三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或正在主持一项重点科研项目(同博导遴选办法中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发表高水平论文(收录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及获科研奖励等情况须符合以下至少一条:

 

  已发表被SCI收录论文3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规划设计奖1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6、特等奖)

 

  院士、或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国家杰青

 

 

 

4. 校外兼职博导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有研究方向相近的稳定的校内合作导师。

 

5. 对于学校引进的高端人才,经认定博导资格后的三年内,在年审条件方面可适当放宽;对于在年审工作结束后学校引进的高端人才,经认定博导资格后,可同意其招收博士生。

 

二、博导招生名额规定

 

1. 符合上述年审条件且有意愿招生的博导须提出招生申请,经学院初审和研究生院复审合格后,方可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目录。

 

2. 拟招收两名博士生的博导,除符合第一项所有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提出申请:

 

(1)   近五年指导学生以通讯作者(包含所指导学生第一作者)在学院各学科顶级刊物(同学校成果奖励条例学院各学科顶级刊物列表)上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且现有助研经费不低于15万;

 

(2)   正在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基金项目,300万以上的国家级科研课题;

 

(3)   国家级人才:院士,或青年千人,或长江特聘、青年长江,或杰青、优青, 或万人、青年拔尖;

 

(4)   近三年作为导师获省级或一级学会优博论文(包含提名奖)。                                                  

 

经学院初审和研究生院复审合格后,方有资格招收两名博士生。

 

    3. 博导每年招收博士生总人数,原则上院士不超过3人,其他博导不超过2人,兼职博导不超过1人,新聘博导首次招生不超过1人。

 

三、申请者在博导招生资格年审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年审工作细则,对本单位博导招生资格进行年审,对不符合年审条件的申报者一律认定为“年审不合格”。

 

五、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试行)》有明确规定,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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