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1029

2016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兹定于20161026日上午9:30-12:30,中山院402(四牌楼校区)、1026日下午14:30-17:30,纪忠楼Y206(九龙湖校区)进行2016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

注意事项:拟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带齐以下材料及黑色水笔、胶水、剪刀等文具:

1)准备好父母双方、第三方亲属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3)学生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16级研究生证暂未下方,研究生院会加快制作);

437440卡详细信息查询单,37440卡详细信息查询单可以持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及本人身份证在中国银行的任意网点打印;

5)研究生本人(借款人)贷款申请书。

届时将组织拟申请贷款研究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将所有材料粘贴在合同文本相应页中。此通知也已经发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地址:http://seugs.seu.edu.cn/2016/1019/c3733a172259/page.htm)。

请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3795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