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寒假及春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6浏览次数:3151

根据校历和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本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春节放假等事项通知如下:

本科生、研究生寒假自126日至227日放假5周,228日、31日报到注册,3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教职工从129日至226日安排轮休,22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放假前各学科要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假期中要关闭暂时停用的水、电、气,并做好防冻工作。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各类文件、科研资料要认真清理,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重要部门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各学科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卫生清扫,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安排集体外出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要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寒假期间,每周一、三在四牌楼校区院行政办公室提供用印服务(春节除外)。开学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