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9-10-2学期学费催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07浏览次数:3622

关于09-10-2学期学费催缴的通知

 

根据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学生应当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注册,未按规定缴纳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没有注册的学生不能选课并参加考试。

本学期即将期末考试,目前有部分学生未按规定缴纳费用,请尚未交清费用的学生尽快交费,尽量避免因欠费造成无法注册、选课、考试等情况。欠费的学生请将钱存入本人的银行卡内,便于学校扣款,扣款时间定于每周四下午3点整,其他时间不再单独扣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请通过院(系)将情况反映到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学生处

教务处

      201016